陕西日报讯 (记者 郭军 实习生 高学满)6月23日小熊猫配资,记者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印发《陕西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陕西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推动基层工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陕西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镇等各级工会对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聘用、管理、使用责任。为调动工会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还将其薪酬结构由原来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调整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此外,省总工会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工会聘任的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补助。
《陕西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提出优化队伍结构,强调要优先选聘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进入专职指导员队伍。规定可以通过工会直接选聘、开发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购买服务3类途径选聘指导员,明确了专职指导员宣传引导、指导服务等7项核心任务。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办法”是省总工会充实基层工会力量的重要举措。未来,省总工会将持续推动人力、财力、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助力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陕西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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